
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全球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地缘政治风云变幻,科技革命浪潮翻涌;国内经济结构调整纵深推进,“灰犀牛”“黑天鹅”不断出现,正如国际大体联代理主席雷诺·艾德所言:“我们生活在一个充满不确定性的世界,面临着不确定的未来”,不确定性已成为时代的底色。律师行业亦未能独善其身——行业内部竞争的日益激烈,客户需求日益多元化,且委托意愿与付费能力的双重减弱,人工智能不断冲击传统服务模式,这些因素,共同勾勒出当前法律服务业的复杂图景。
置身如此复杂多变的环境之中,律师事务所何以穿越周期、行稳致远?何以在惊涛骇浪中把稳航船、不迷失方向?这是摆在每一位律所管理者面前的时代命题,也是决定律所兴衰存亡的终极之问。
纵观中国律师行业四十余年的发展历程,从恢复重建之初的筚路蓝缕,到改革开放后的雨后春笋,再到新世纪的百花齐放,无数律所应运而生,亦有无数律所黯然离场。能够历经风雨而不倒、穿越周期而弥坚者,无不具备一种超越个体、超越局部的组织能力——一种将分散的力量凝聚成整体优势的制度智慧。
百君律师事务所自创立至今,已走过近二十八载春秋。二十八年,在历史的长河中不过弹指一挥间,但对于一个律师事务所而言,却足以经历数个完整的经济周期、见证行业数轮的洗牌更迭。二十八年来,百君从巴蜀大地的初创新所,成长为深耕重庆、辐射西南、影响全国的综合性大型律师事务所——从寥寥数人到数百名律师,从单点布局到总分所星罗棋布,从单一业务到全领域覆盖。
这一发展历程绝非偶然,亦非幸运之神的眷顾,而是积淀了一套应对变局、驾驭复杂局势的独特方法论,凝结了一种“于无声处听惊雷”的组织智慧。百君二十八年的经验已使我们懂得——无边界合作、主要合伙人坚守一线、优质高效的服务品质,是百君在长期发展中取得佳绩的三个主要法宝。其中,“无边界合作”又是百君律所穿越经济周期、抵御外部风险的重要法宝,也是其在激烈竞争中持续进阶的核心竞争力所在。
本文旨在系统阐述百君“无边界合作”模式的内涵、制度基础、实践优势与深化路径,并借助“涌现效应”这一跨学科理论,揭示其背后的深层逻辑。愿以此文,与全体百君同仁共勉,亦与法律界同行交流互鉴。
一、“无边界合作”的内涵界定
“无边界合作”是百君律所在长期实践中探索形成的组织协作范式,其理论渊源可追溯至现代管理学中的“无边界组织”概念。二十世纪九十年代,通用电气(GE)前CEO杰克·韦尔奇率先在企业管理中推行"无边界管理"(Boundless Organization),旨在打破企业内部部门之间、层级之间以及企业与外部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壁垒,促进信息、资源与创意的自由流动。韦尔奇认为,传统的组织边界如同一堵堵无形的墙,阻碍了企业效率的提升与创新的涌现。他将“无边界”视为GE的核心价值观之一,并以此为指导对GE进行了深刻的组织变革,最终创造了全球企业管理的经典传奇。
本文所称“无边界合作”,是指百君律师事务所倡导每一位律师不受固定小团队模式的局限,打破专业壁垒与组织壁垒,根据每个法律服务项目的特点和委托人需求,以最优组合的方式,随时组建具有明显专业取向的服务团队,为委托人提供更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这一合作模式的内涵,可以从以下几个维度加以理解。
(一)主体的广泛性
无边界合作的主体,不仅包括百君总所律师之间的合作,亦涵盖总所与分所律师之间、分所与分所律师之间的协作。更进一步的,它还跨越律所的边界,延伸至跨所合作乃至跨专业合作——例如律所与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造价咨询公司、各类专业咨询公司的协同作业。这种主体的广泛性,使得百君的服务能力不再受限于单一组织的资源边界,而是能够在更广阔的市场空间中整合优质资源,更全方位地为客户提供服务。
(二)方式的灵活性
与传统律所中相对固化的大团队模式不同,百君的无边界合作采用“项目团队制”。案源律师根据具体项目的需求,在全所范围内寻找具有相应专业能力的律师或团队,临时组建服务团队。项目结束后,团队可解散,亦可根据新的项目重新组合。这种灵活机动的方式,犹如搭积木一般,使团队组建拥有了千百种可能。它既尊重了律师个体的独立性,又实现了专业能力的动态匹配。
(三)目标的统一性
尽管合作的主体多元、方式灵活,但其目标高度统一——即为委托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这一目标贯穿于每一次合作的始终,成为评判合作成效的最终标准。无论是总所与分所的协同,还是跨专业的联合,最终都要回到客户需求的满足上来。正如百君文化所倡导的“以客户为中心”,这不是一句口号,而是无边界合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二、“无边界合作”的文化渊源与制度基础
任何一种模式的持久运行,都离不开深厚的文化土壤与坚实的制度支撑。百君的“无边界合作”模式,同样有其内在的生成逻辑。
(一)源自“百树成林、百君成业”的文化基因
百君律师事务所自成立以来,便形成了“百树成林、百君成业”的独特文化。所谓“百树”和“百君”,寓意人才的多样性——来自五湖四海、性格迥异、资源不同、打法不同的各类律界精英,和而不同,齐聚百君旗下。
这种“和而不同”的文化氛围,天然地具有包容性与开放性,为“无边界合作”提供了最深厚的人文土壤。它不要求每一位律师都成为“全能选手”,而是鼓励每个人发挥所长,同时欣赏并接纳他人的不同。正是这种包容,为无边界合作奠定了人才基础——因为只有在一个尊重差异、鼓励协作的文化氛围中,律师们才愿意走出自己的舒适区,主动寻求他人的支持与配合。
“百树成林、百君成业”还有另一层深意:个体的力量终究有限,唯有汇聚成林,才能抵御风雨;唯有共同打拼,才能成就事业。这一文化号召,恰恰与无边界合作的精神内核高度契合。它告诉每一位百君人:你不是孤独的行者,你身后有一片森林;你不是一个人在战斗,你身后有一群战友!
(二)顺应律师专业化分工的时代要求
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开宗明义地指出:“分工是国民财富增进的源泉”。这一经济学基本原理同样适用于法律服务领域。律师行业已进入专业化、精细化分工的时代。高效、优质、专业的法律服务是市场的普遍要求,“万金油”律师已不再是委托人的最佳选择对象。然而,对提成制律师事务所而言,强制性的专业化分工往往难以推行——律师的业务来源与收入直接挂钩,强制要求其放弃某些领域的案源,既不现实,也不合理。因此,提成制律师事务所有一个与生俱来的缺陷,它会使律师为了创收,去承接并办理自己并不专业的法律事务,从而无法真正满足专业化服务的市场需求。
百君所在解决上述矛盾时,便创设了“无边界合作”模式,从而巧妙地化解了这一矛盾。其最具有制度价值的地方,正是弥补了提成制律师事务所在专业化分工方面的天然缺陷。它在倡导“专业的人办专业的事”的同时,并不强制要求某部门的律师只能承接该部门的业务,而是倡导大家“一专多能”,并在自己不擅长的领域主动寻求合作,从而弥补律师在某些专业领域的短板。
这种“柔性专业化”的路径,既尊重了律师个体的自主选择,又通过市场化的合作机制实现了专业能力的优化配置。百君这个大平台,就像一个综合性的三甲医院——当客户需要复杂、综合性的法律服务时,百君可以像三甲医院组织多学科会诊一样,迅速召集不同专业方向的律师组成项目团队,提供一站式、全方位的解决方案。这种“专科深耕、综合协作”的模式,既顺应了专业化分工的趋势,又满足了客户综合性需求的现实,实现了“分”与“合”的辩证统一。
(三)独立律师与小团队并存的架构设计
从组织架构来看,百君总所采取独立执业律师与律师小团队并存的模式。这里没有其他律所常见的那种大团队——以一两位资深合伙人为主,固定带领若干执业律师、律师助理,形成一个相对封闭的业务单元,基本不与其他团队合作。这种大团队模式固然有其效率优势,但也容易形成“部门墙”或“团队墙”,阻碍跨团队、跨团队的知识流动与业务协作。
百君的小团队架构,恰恰为无边界合作预留了空间。小团队的力量是有限的,面对一些重大、复杂或特别专业的项目,必然需要寻求其他团队或独立律师的配合。而律所层面又明确鼓励无边界合作,使得各类律师之间没有任何壁垒——只要达成合作共识,马上就可以组队。这种以项目需求为导向、以灵活机动为特征的制度设计:小团队保障了效率与温度,大平台提供了纵深与广度——二者相辅相成、相得益彰,共同构成了百君独特的组织生态系统,与那些以固定团队为导向的律所形成了鲜明对比。
三、“无边界合作”的实践优势
理论的价值,最终要由实践来检验。百君“无边界合作”模式之所以能够持续运行并不断深化,根本原因在于它在实践中展现出显著的优势。
(一)真正实现“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
无边界合作最直接的成效,便是确保了“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当一位案源律师接到自己不擅长领域的业务时,他可以通过无边界合作机制,在全所范围内找到最匹配的专业律师或团队。这种匹配不是随意的,而是基于对合作者专业能力的深入了解和信任。如此,客户的需求得到最精准的响应,服务的质量与效率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
正是这种优质高效的服务,在司法界、律师界和客户中树立了百君的良好口碑。口碑带来客户的“复购”与转推荐,进而带来更多的业务机会,形成良性循环。而那些勉力为之、以己之短攻彼之长的做法,不仅难以让客户满意,更可能损害律所的品牌声誉。无边界合作,从根本上规避了这种风险。
(二)破解案源与专业能力错配的困局
在法律服务市场中,一个长期存在的结构性矛盾是:案源型律师善于开拓市场,但未必具备处理复杂专业问题的能力;专业型律师业务能力过硬,却苦于案源不足;分所律师可能遇到新型业务,却因缺乏总所或其他分所的资源支撑而错失良机。这三种困境,在封闭式管理的律所中几乎无解,但在百君的无边界合作模式下,都得到了有效解决。“无边界合作”赋予了百君律师的强大底气——我不是一个人在战斗,我身后有整个百君系。
(三)创造庞大的内部第二市场
通过无边界合作产生的“项目合作制”,使百君形成了区域内综合性大所中少有的庞大所内“第二市场”。所谓“第二市场”,是相对于律师直接从外部客户获取业务的“第一市场”而言的。在这个内部市场中,具有强大市场开拓能力的律师,可以选择专注开拓第一市场,然后将承接的项目通过“项目合作制”交由专业团队完成;而具有专业研究精神、丰富实务经验的律师,则可以通过展现自己的专业能力,从第二市场获得稳定的业务来源。对于那些兼顾市场开拓与专业服务的律师,当分身乏术时,也能迅速在所内找到对应专业律师及时“补位”。
这种内部市场的形成,极大地优化了百君内部资源的配置效率。它使得擅长者得以专注所长,而不必在自己不擅长的领域耗费精力;它也使得专业能力突出但案源不足的律师,能够通过内部合作获得体面的收入与成就感。从宏观角度看,第二市场的繁荣,增强了百君整体的抗风险能力与业务承接能力。
(四)让每一位律师都成为案源律师
无边界合作还有一个容易被忽视的优势:它拓展了每一位律师的收入来源。我们每一位律师,每天都会遇到很多人、很多事。即使是专注于业务的独立执业律师,也有自己的朋友圈,也有自己独立获取业务的机会。通过无边界合作模式,每一个百君律师都可以成为案源律师——哪怕自己不亲自承办,也可以通过推荐给合适的同事或团队而获得合理的合作费用。这不仅是对律师个人社交资源的激活,也是对百君整体市场开拓能力的放大。
(五)拓展业务机会的半径
无边界合作的边界,不仅限于百君体系内部。这种合作模式还可以打破律所与律所之间的壁垒,甚至打破律所与其他专业机构——如券商、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造价咨询公司、各类咨询公司——之间的壁垒。互相推荐,互相成就,从而大大拓展百君律师获得业务机会的半径。在跨界融合日益成为趋势的今天,这种开放式的合作理念,使百君能够站在更高的维度上参与市场竞争。
四、“无边界合作”的典型案例
理论的说服力,最终要靠事实来支撑。百君“无边界合作”模式的成效,已经在大量实践中得到验证。以下仅举数例,以窥一斑。
(一)四川某银行设立前的资产组包专项法律服务
这是一项要求极高、时间极紧的专项法律服务。面对客户的高标准要求,百君总所与成都分所迅速启动无边界合作机制,组织了20余名律师通力协作。从资产梳理、法律尽职调查到方案设计、文件起草,各环节紧密衔接,最终顺利接单并出色完成了工作任务。这一案例充分说明,当重大项目的复杂性与工作量超出单一团队承载能力时,无边界合作能够迅速集结优势兵力,形成战斗力。
(二)巴中某重大案件的协同作战
巴中某个标的额数亿元的案件,资料众多,案情复杂,对百君的服务能力提出了严峻考验。总所组建了包括五位资深合伙人在内的强大团队,并配备了若干名专业律师与律师助理。这个团队通过精心准备,顺利竞标成功。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团队充分发挥各自专业优势,最终为客户减损三亿余元。这一案例的意义在于:它证明了无边界合作不仅能够提升服务质量,也能显著提升律所与律师的创收能力。
(三)总分所之间的常态化合作
百君总所与各分所之间的合作,已经超越了偶发式的状态,逐步走向常态化。截至目前,百君所已在北京、上海、广州、成都、贵阳、昆明、西宁、南宁、拉萨等地设立了13家分所,总分所执业律师规模约700人,在西部地区的律所中,律师人数位居前列。这些分布在全国各地的百君分支机构,通过无边界合作的纽带,正在形成一个日益紧密的业务共同体。
(四)打破团队壁垒的个人实践
以笔者所在的原锋度团队为例,自2016年加入百君后,便主动打破团队壁垒,不断寻求与其他团队同事或独立律师的合作。团队中的赵黎明律师、樊彦玲律师在建设工程业务方面的能力,赵惠静律师在财富传承业务方面的专长,李洪涛律师办理执行案件的能力,徐华律师办理商品房买卖纠纷的能力,邱鹏程律师办理物业法律服务的实力,龙卫星律师的案件拓展能力,都得到了所内同仁的广泛认可,纷纷与之合作。这一案例表明,无边界合作不是一种抽象的口号,而是可以落实到每一位律师、每一个团队日常工作中的具体行动。
(五)跨所合作的突破
无边界合作还延伸到了百君之外。笔者曾与在其他律所执业的学生、朋友进行业务合作。在重庆市律师协会组织的“匠心传承计划”中,笔者作为导师,获得了外所学生的认可,该学生将其一个重要案件与笔者进行合作。这个案例的意义在于:无边界合作的边界,可以也应该不断拓展。只要秉持开放、合作、共赢的理念,跨所合作同样可以结出丰硕的成果。
可以说,笔者本人就是百君无边界合作模式的受益者之一。加入百君后,通过这一模式,实现了创收业绩的倍增。而诸多百君同事,也是这一模式的实践者和受益者。这充分说明,无边界合作不是少数人的专利,而是每一位百君律师都可以利用的制度红利。
五、“涌现效应”:无边界合作的深层逻辑
如果说以上是从制度、实践层面分析无边界合作的优势,那么,我们还需要从一个更深层的理论视角来理解这一模式的独特价值——这便是“涌现效应”。
(一)什么是“涌现效应”
所谓“涌现”,是指多个简单个体遵循简单规则互动时,在系统层面自发产生出超越个体之和的复杂、有序、有目的性的集体行为。它不是简单的“1+1=2”,而是“1+1大于2,甚至可以大于100”。这不是数学魔术,而是一种普遍存在于自然界和人类社会中的奇妙现象。
自然界的例子:蚁群之中,单只蚂蚁的智商极低,然而十万只蚂蚁遵循几条极简规则——遇到食物释放信息素、跟随信息素浓度移动——便能涌现出令人惊叹的集体智能:建造精密的巢穴、规划高效的觅食路线、组织严密的防御体系。椋鸟群中,每只鸟仅遵循三条简单规则——与邻近的鸟保持距离、方向趋同、避免碰撞——成千上万只鸟便能涌现出变幻莫测的宏大编队,在天空中绘出流动的诗篇。
人类社会中的例子:Linux操作系统由全球数十万开发者自发协作开发,仅凭几条简单的开源协议,便涌现出了足以与商业巨头抗衡的操作系统帝国。维基百科同样如此:数百万匿名编辑遵循“中立观点”“可供查证”等简单规则,便涌现出了人类历史上最大规模、最全面的百科全书。这些案例深刻表明:当足够数量的个体在简单规则的指引下进行高频互动时,涌现效应便如春风化雨般自然发生。
这些奇迹揭示了一个深刻道理:涌现甚至不需要每个个体都出类拔萃,只需要遵循简单的互动规则并建立高频的连接。
(二)“涌现”与“团结就是力量”的区别
需要强调的是,“涌现”不同于“团结就是力量”。后者是物理学,是向量的叠加——十个人推车,力量是一个人推的十倍,这是一个线性的、可预测的、简单的“加法”。而“涌现”是化学,是元素的化合。氢气和氧气,各自都可燃,但它们以二比一的比例结合,涌现出的“水”却能灭火。水的特性,在氢和氧身上找不到一丝一毫的痕迹。这是一种非线性的、不可预测的、创造性的“乘法”乃至“幂次方”。
(三)百君无边界合作的“涌现”逻辑
这一理论给我们的启发是深刻的:百君的“无边界合作”模式,本质上就是在人为地创造“涌现效应”的条件。每一位百君律师,都有自己的专业所长,都遵循着“以客户为中心”“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合作共赢”这些极简规则。当我们打破物理边界、心理边界、专业边界,进行高频互动和深度协作时,某种全新的、更高维度的“存在”,就会从我们之中涌现出来——这就是“百君系”独特的集体竞争力。
这种竞争力,不是简单的律师人数相加,也不是办公室面积和分所数量的简单叠加。它是一种“气场”,一种“生态”,一种让委托人感受到“无论找到百君的哪一位律师,都能得到整个百君系专业团队支撑”的信任感。这种信任感,在任何一个单独的律师身上都找不到,但它却真实地存在于我们每一次无边界合作所编织的网络之中。这就是“1+1大于2”的涌现效应,在百君的真实写照。
六、深化“无边界合作”的路径
理论的价值在于指导实践。“无边界合作”作为一种已经展现出强大生命力的模式,如何在未来的工作中进一步深化、细化、制度化,是每一位百君人都应当思考的问题。结合“涌现理论”的启示与实践中的经验教训,本文提出以下几个努力方向。
(一)坚守“简单且根本”的规则
“涌现”的前提,是个体遵循简单而根本的规则。规则越简单,越容易被每一个人理解和执行,系统的活力才越强。对于百君人而言,“以客户为中心”“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合作共赢”,就是我们应当坚守的极简规则。这三条规则,看似平淡无奇,实则是无边界合作的核心要义。任何一次合作,只要偏离了这些根本原则,就难以产生真正的涌现效应。
(二)创造“高频且优质”的连接
涌现的本质是互动。没有互动,就没有涌现;互动频率越高、质量越高,涌现的可能性就越大。上月,百君合川、荣昌、大足、万州四个分所齐聚一堂,共同参加渝内分所发展论坛。这种聚会本身,就是一种高质量的连接。它不是为了解决某个具体问题,而是为未来无数多的无边界合作做一次“涌现”的准备。因此,我们应当更加有意识地创造连接的机会——更多的“走出去”“请进来”,更多的跨分所交流活动,更多的非正式社交场合。正如一位同仁所言:说不定下一个重大项目的合作伙伴,就是今天在茶歇时互加微信的那位。
(三)拥抱“不确定性”,给创新留出空间
这是最难做到的一点,因为人性天然喜欢控制、喜欢确定性。但涌现的最大敌人,恰恰是过度的控制欲。鸟群的飞行路线,是在飞行过程中动态生成的,而不是预先规划好的。我们的无边界合作也是如此。不可能也不应该预设每一次合作的“标准路径”。要给系统留出足够的“混沌空间”,让新的合作模式、新的业务增长点,从实践中自发地生长出来。这意味着,管理层应当以更加开放、包容的心态对待合作中的各种尝试,不急于否定“非主流”的合作方式,不轻易设定“一刀切”的规则。
(四)建立合理的分配机制
如果说以上三条侧重于“软环境”,那么分配机制则是“硬约束”。无边界合作模式能否持续,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分钱”是否公平合理。百君董事局孙渝主席有一篇文章,题为《分钱的规矩》,虽然是从律所治理的宏观层面论述,但其精神同样适用于微观的合作分配。
在无边界合作中,如何合理分钱?个人认为,至少应考虑以下几个因素:首先,案源律师在确定分配方案时,要考量该次合作的类型——是“强强联合”“强中弱联合”还是“强弱联合”?不同类型的合作,各方的话语权和贡献度是不同的。其次,要综合团队成员的角色、贡献、作用、资历等多方面因素,让大家各得其所。第三,最好提前协商好分配比例,尤其是在办理重大案件时,可签署合作分配备忘录,避免事后争议。总之,如何分钱,与法律一样,是一门技术,更是一门艺术。它值得每一位百君人继续探索和总结。
(五)打破心理壁垒,主动展示与连接
无边界合作的障碍,往往不在于制度,而在于心理。一些律师习惯于“敝帚自珍”,不愿意将自己的案源分享给他人,担心合作后自己的收益减少。这种心态,短期看或许能保住一块蛋糕,但从长远看,却失去了从市场上抢夺更大蛋糕的机会。刘洪波律师曾举过一个令人印象深刻的例子:某位律师知悉了一个刑事案件的业务机会,他毫不犹豫地找到孙渝主席合作。结果不但顺利将业务接下,而且其获得的收益远超他自己独立接案可能获得的收益。这就是真正的“1+1大于2”。
因此,每一位百君律师都应当打破“敝帚自珍”的思维定式,以更加开放的心态拥抱合作。同时,也要主动展示自己的专业方向与能力,让更多的人知晓你的“标签”。百君所内,不乏这样的榜样——“劳动法小王子”邓杰文、牛晓峰律师,“尽调小公主”严敏、罗娇、许兰律师,保险法专家朱宝强律师,商业地产专家权力智律师,著有《银行败诉案例》的银行法律业务专家时作尧律师、知识产权专家北京分所的刘康康主任和成都分所合伙人的曹晋玲律师……他们如同百树之林,有的如苍松挺拔,有的如翠竹清雅,有的如古榕虬劲,有的如白杨修直——各美其美、美美与共。他们的专业能力,已在百君所内广为人知,真是“莫愁前路无知己,百君谁人不识君”。
(六)有计划、有步骤地推动制度化
尽管百君总分所之间已有不少合作,但坦率地说,目前的合作还需加强。我们不能坐等被动链接,而要主动出击。后续,总分所之间应当有思路、有计划、有步骤地、制度化地共同开拓和办理业务,最大限度地用好百君这个大平台,真正实现百君系的无边界合作。
七、在无边界中涌现未来
不确定性时代,恰恰为涌现提供了最丰沃的土壤。当外部环境越是动荡不安,组织的内在连接便越是弥足珍贵。百君律所选择“无边界合作”,选择的是彼此信任、彼此成就;选择的是以集体的确定性来应对外部的不确定性;选择的是一条从优秀走向卓越、从卓越迈向伟大的成长之路。
“无边界合作”于百君而言,既是“术”的层面——一种经过实践检验的高效组织协作范式;更是“道”的层面——一种对法治理想的集体追求,一种对职业使命的共同担当。
《周易》有言:“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百君之“君”,正是对这两种品格的追求——自强不息,故敢于打破边界、拥抱变化;厚德载物,故能包容差异、成就同仁。当每一位百君人都以开放的心态打破边界、以专业的精神服务客户、以合作的姿态成就同仁,百君律所必将涌现出一种超越个体、超越团队、超越地域的集体力量——那是一种无形却真实存在的组织气场,是一种无声却震撼人心的品牌信仰。
这股力量,将支撑百君在未来的岁月里,于变局中开新局,于挑战中育先机,为客户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专业的服务,乃至为建设法治中国贡献百君人的集体智慧与专业力量。
愿每一位百君人,皆能用好“无边界合作”这一百君法宝,知行合一,共铸百君更加辉煌的明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