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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比川渝天气更有热度的,非国产游戏《黑神话:悟空》莫属。


《黑神话:悟空》(Black Myth:Wu Kong)是由杭州游科互动科技有限公司(Game Science公司,下称游戏科学公司)制作,浙江出版集团数字传媒有限公司出版的一款动作角色扮演游戏,于2024年8月20日正式发售。截至同年8月23日21点整,游戏销量已超过1000万套,全平台最高同时在线人数超300万人,已打破国产游戏的销售纪录。


图源丨“黑神话悟空”官方微信公众号


游戏改编自《西游记》,游戏中玩家将扮演一位“天命人”,为了探寻昔日传说的真相,踏上一条充满危险与惊奇的西游之路。


这部游戏,是工业科技与浪漫文艺的综合产物,唤醒了国民的文化自信。游戏宣传片上线,就有玩家感慨,“我在埃及当刺客,在异世界当猎魔人,当猎龙者,当骑士,什么都当了。现在我终于看到一丝希望,我能回自己国家的异世界当猴哥”。


这部游戏的美妙之处就在于,当国内玩家炫耀“攻略就埋在你几十年前的记忆中”时,外国玩家还在提问“这只猴子到底是谁”,并为搞懂它写了214页报告。游戏场景重现了全国上百座寺庙和古迹,各省古迹景区纷纷举手,邀请首批通关者免费参观。


文化自信下,取材公有领域的国产游戏,IP保护也别样精彩。


图源丨游戏科学官网截图


一、取材公有领域的国产游戏的IP保护


(一)著作权保护


《黑神话:悟空》以《西游记》进行改编。根据著作权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有关“生前死后五十年”的规定,《西游记》早已进入公有领域。因此,游戏科学公司改编《西游记》并不构成著作权侵权。


游戏有故事情节,有人物角色、道具、服装、场景、音乐等等,构成了集合美术、程序、文字、音乐等多种表达形式的复杂作品。游戏中的“游戏连续动态画面”,与电影作品有很多相同之处,但又更加复杂。


经查询,游戏科学公司已针对黑神话悟空实机演示等作品,进行了著作权登记,作品类别为“类似摄制电影方法创作的作品”。针对游戏所涉道具紧箍,以及实体豪华版、实体收藏版首饰三件套等,游戏科学公司进行了著作权登记,作品类别为“美术作品”。针对《黑神话:悟空》游戏软件、游戏科学动捕协同系统等,游戏科学公司进行了软件著作权登记。


(二)商标权保护


虽然,“神话”“悟空”词汇,均来源于公有领域,但并不意味着,它们作为商业标识使用在相关商品或服务上,不具有显著性。


“市场未动,商标先行”。经查询,游戏科学公司的关联公司深圳市游科互动科技有限公司,在2018年起,已针对“黑神话”“黑神话悟空”“黑悟空”等标识,在各类别上进行了两百余项商标注册申请。这一举措,是阻却游戏正式发售后各类抢注行为的有效措施,同时也为游戏衍生IP、IP联名授权,奠定了权利基础。


值得玩家关注的是,该关联公司同时注册了 “黑神话小倩” “黑神话姜子牙”“黑神话钟馗”等商标,加之游戏名称为《黑神话:**》,又从“市场为动,商标先行”八字箴言出发,我们猜测,该游戏可能是一个系列,后续作品的IP布局已经展开。


(三)专利权保护


游戏领域同样涉及专利权保护。例如,游戏所涉及的算法、游戏引擎等,可以申请发明专利。而针对部分道具,从衍生IP方面考虑,可以申请外观设计专利。


当然,专利权与著作权可能存在竞合。进行全面布局,可由权利人在维权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


(四)商业秘密保护


区别于传统的著作权、商标权及专利权,采用竞争法下商业秘密保护,在某些情形下对权利人的保护更为切实可行。


游戏上线前被“剧透”(类似影视“走版”),包括游戏角色被提前曝光,是游戏产业面临的难题。《黑神话:悟空》也遭遇了同样问题。8月13日,在《黑神话:悟空》上线前一周,游戏部分片段在多个互联网平台被曝光,包括大闹天宫剧情、二郎神等角色形象。针对游戏角色形象,尤其是取材于公有领域的角色形象,采取商业秘密进行保护,相对于著作权保护,是更为可行的。


图源丨游戏科学官网截图


关于游戏角色形象的商业秘密保护,国内已有案例报道。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2024)沪 0115 民初 38294 号案,是有关游戏角色被不当披露的侵害商业秘密纠纷案。该案中,被告通过游戏内测提前接触了角色形象,并违反保密义务通过电子设备对游戏画面进行拍摄,继而通过互联网进行披露。该案中,原告没有选择著作权侵权或保密合同违约之诉,而是选择了商业秘密进行维权。原告主张,其7个游戏角色形象中,包括角色实机形象、角色释放技能效果等要素组合而成的连续动态游戏画面等经营信息,构成商业秘密。


关于角色形象是否属于商业秘密范畴。人民法院认为,在游戏行业领域,以游戏角色实机形象、角色释放技能效果等要素组合而成的连续动态游戏画面以及技能数据等内容,是游戏带给玩家愉快游戏体验的关键因素,是游戏权利人的核心竞争力之一。并且,基于经营游戏的长线运营策略,通过不断更新等方式对游戏产品进行升级、迭代,保持游戏产品的热度和关注度,是游戏产业惯常商业模式,因此,将游戏角色等信息具有纳入商业秘密予以保护具备现实性和必要性。因此,在满足商业秘密构成要件的情形下,游戏角色等属于商业秘密项下经营信息范畴。


关于取材于公有领域的角色形象是否具备商业秘密“秘密性”。同样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2024)沪 0115 民初 38294 号案,被告抗辩称被诉侵权行为发生前,权利人自行发布了有关形象,因此相应角色形象不具备“秘密性”构成要件。该案判决的有关认定,对于取材于公有领域的游戏角色形象是否具有秘密性的考量,同样具有参考价值。人民法院认为,在游戏领域涉密情形下,权利人旨在保护的实质上并非游戏角色静态画面或立绘形象,亦不仅及于该角色实机形象、角色释放技能效果等要素组合而成的连续动态游戏画面等信息本身,更是该些信息所承载的经营模式以及由此给经营者所带来的竞争优势。进一步,我们认为,《黑神话:悟空》中的角色形象,通过人物形象刻画、故事情节编排、动作设计等等,已与小说《西游记》中所表达的角色形象,产生了极大差异。因此,即使取材于公有领域的游戏角色,也同样具备秘密性,可通过商业秘密寻求保护。



二、取材公有领域的国产游戏的IP授权及衍生IP


(一)IP授权


《黑神话:悟空》浪潮下,短短几天时间内,已有瑞幸、致态、七彩虹、英伟达等多个品牌联名。八位堂所推出的联动游戏手柄已在电商平台售罄,而瑞幸与《黑神话:悟空》联名活动第一天,相关产品上架秒售罄。


品牌联名,更多涉及商标法及反不正当竞争法领域。在品牌联名中,权利人应特别关注授权方式,尤其是在排他许可还是独占许可上,往往容易存在争议。在授权内容上,应明确具体授权的角色形象、作品内容等等。同时,针对授权到期后库存产品及互联网内容的处理,应有明确约定。对于授权期限较长的合同,则应设置兜底弹性条款,避免合同履行期间因相应法律发生修订带来的可能争议。


(二)衍生IP


在品牌联名过程中,各方均可能创作衍生IP。针对衍生IP权利归属及其权益分配,应在合作开启时即进行明确约定。例如,《黑神话:悟空》带动了游戏场景所涉古建筑景区的爆红。景区针对游戏场景所涉古建筑,可能进行衍生IP开发。针对该类衍生IP的归属及权益分配,以及景区借助游戏场景、游戏角色进行的各类宣传,是否符合授权约定,是否可能存在涉嫌商标侵权或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未来衍生IP开发及利用过程中,需要持续关注的问题。



三、国产游戏的IP挑战


机遇与挑战共存。国产游戏带来了热度,热度之下不免会有质疑和忧虑。


(一)侵权风险及应对


游戏发售仅一周,已有权利人声称被侵权。包括,主张《黑神话:悟空》杨戬的臂鞲构成抄袭,《黑神话:悟空》中的“大圣残躯”篇图片疑似抄袭,等等。


作为部分取材于公有领域的游戏产品,遭遇上述质疑,并不奇怪。当然,臂鞲设计、孙悟空人物图片,显然也有部分素材来源于公有领域。这类似于,我们曾办理的转经筒知识产权侵权案件,权利人的转经筒图案素材,部分取材于佛教传统图案。


作为游戏权利人,实时固定创作证据,在独创性判断以及近似比对时,注重对公有领域素材进行有效剥离,实际不难解困。


(二)游戏直播的侵权风险把控


游戏直播是主播以游戏内容为载体,通过网络直播平台,实时面向公众表演或播放游戏内容,提供解说的同时,通过弹幕等方式与公众进行互动。游戏直播行为,已构成了著作权法所指传播行为,受著作权法调整。而游戏用户协议,一般都有未经权利人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公开展示,或以任何形式、在任何平台表演或播放游戏的约定。因此,未经权利人事先许可的游戏直播行为,构成著作权侵权。


毫无意外,凭借精美画面和文化情怀爆火的《黑神话:悟空》,短短一周内,游戏直播已刷屏各大视频网络平台游戏区。《黑神话:悟空》用户协议,也同样约定了,未经许可不得进行平台表演或播放。


但是,游戏直播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直播行为确实构成未经许可的传播行为,涉嫌构成侵权;另一方面,游戏直播也会为游戏带来热度和影响力,并可能进一步为游戏带来新流量和持续关注度。


因此,游戏权利人应如何应对游戏直播行为,二者如何并存,如何相互促进、相互成就,我们也拭目以待。


(三)数据合规


国产游戏火爆,必然需要考虑数据运营与数据出境的合规问题。与此同时,有关数据安全、个人信息安全,也是游戏经营者需要密切关注的方面。


四、结语


《黑神话:悟空》被誉为“国内首部3A大作”。它虽根植于古老传统文化,但其承载的文化自信,却体现在了方方面面。悟空不再被译为“monkey king ”而是“wu kong”;妖怪不再是“monster”,而是“yaoguai”。B站一位游戏区的up主总结:“这是中国玩家独有的天命傍身。全世界玩家都在‘直面天命’,但只有我们算得上‘重走西游’。只不过这次西行,无需再请佛祖帮忙,因为能帮你的佛,一直就在自己心中。”


知识产权,却是舶来品。当文化自信下的国产游戏遇到知识产权,我们应如何“直面天命”?也许正如《西游记》,最精彩的故事,都在取经路上。文化自信下的知识产权保护,我们一直在路上。

关于作者
曹晋玲
百君成都所副主任 | 高级合伙人

执业机构:成都分所

执业领域:知识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