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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简介

张德顺律师,毕业于四川大学法律学系,经过专业系统学习具备了较为深厚的法学基础理论功底。

工作后长期在企业担任法务主管,自1993年取得律师资格后,结合自身工作业务特点,处理了大量涉及企业管理、融资、改制、人事、销售等诉讼和非诉讼法务事务,对公司企业法务事务具备较强的把控能力和处理能力。

2003年从事专职律师职业以来,曾先后担任专职律师、合伙人、事务所执行主任、主任、成都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多届委员等职务,经办和处理了大量刑事、公司事务、房地产与建设工程、婚姻家事、劳动人事、股权融资等诉讼和非诉讼案件,沟通能力、分析能力、案件处理能力不断提升,案件处理结果基本都达到或超过了客户预期的效果,深受当事人及业届同仁好评。

代表业绩

【李**故意杀人案】达州市妇女李**伙同情夫毒杀亲夫,一审被判死刑立即执行,代理上诉后获改判死缓;

【龙*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成都七中学生赵*下晚自习回家途中被龙*持刀重伤死亡,代理附带民事诉讼,通过诉讼和协商等途径获得赔偿;

【成都军创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该公司海外项目员工起诉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项目奖金等费用400余万元,代理公司一审、二审均胜诉,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

【唐*龙诉杨*忠股权投资纠纷案】唐*龙起诉杨*忠,要求返还股东转让款、投资款、借款总额2200余万元,代理杨*忠应诉,法院仅支持支付410余万元;

【阆中明星房地产开发公司苍龙苑项目纠纷案】代理何*涛、王*生等六位实际施工人诉明星公司,要求支付剩余施工费980余万元,已执行到位约700万元;

【四川*宝生态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已连续六年担任该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协助处理大量历史遗留问题、诉讼纠纷。

社会职务

成都市律师协会第六届、第七届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

教育背景

四川大学 | 法学院法律学专业86级本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