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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简介

王说雨律师,中共党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经济学(金融学专业)双学士、法律硕士,贵阳市优秀青年律师、高级企业合规师、贵州省律师协会涉外法律服务专业委员会委员、贵阳市观山湖区依法治区工作领导小组法治教育培训班讲师。

王说雨律师2011年考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研究生阶段作为学生干部,由学校交流到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进行专业实习拟写民事判决书三十余份。大学期间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优秀本科毕业生、一等学业奖学金、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研究生标兵等荣誉。

2017年毕业后即进入律所从事专职律师工作至今,先后为贵州水矿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国航发贵州黎阳航空发动机有限公司、贵安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安顺市西秀区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多家大型国企、政府机构提供常年法律顾问及公司领域法律服务,成功代理多起由最高人民法院、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审理的民商事案件,为客户挽回损失或确定债权金额超三亿元。

此外,王说雨律师执业期间,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受聘为贵阳市观山湖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法治教育培训班讲师,为观山湖区举办的“两学一做”干部法治教育培训班进行普法系列专题法律培训;代表律所党支部与观山湖区宾阳街道党工委开展宾阳街道党建“1+N”融合共建系列党建活动;积极参加观山湖区司法局组织的相关社会工作,前往民营企业开展免费法治体检等法律援助工作;应邀作为贵州电视台“法治第一线”栏目嘉宾,接受电视台记者采访,为电视观众进行法律专业解答。

代表业绩

【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与溧阳市明达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关键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实际施工人  合同相对性 贵州省高院全部驳回对方六千万元的诉讼请求、最高人民法院驳回对方再审申请;

【贵州水矿群联焦化有限公司与美国旗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潘永凯(美国)企业租赁合同纠纷案】关键词:租赁合同  涉外  否定外国公司独立人格贵州省高院判决美国公司及其股东向我方支付企业租赁经营相关费用及违约金两千余万元;

【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与贵州翰林置业有限公司 、彭跃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关键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解除  优先受偿权  工程款结算,经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北京)仲裁,成功为客户获得一亿六千万确权生效法律推动翰林苑房地产项目复工;

【为安顺市西秀区 XX (集团)有限贵公司对外收购资产提供专项法律服务】收购资产评估价值2.8亿元,为国企客户资产收购事项开展法律尽职调查,提供全流程专项法律服务,出具相应的法律文书;

【中国航发XX航空发动机有限公司减资退出XX电子制造有限公司项目】减资涉及的股权认缴额一千三百万元,为目标公司减资事项提供全流程专项法律服务,并出具相应法律文书。

社会职务

贵州省律师协会涉外法律服务专业委员会委员

贵阳市观山湖区依法治区工作领导小组法治教育培训班讲师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贵州校友会第一届理事会理事 、副秘书长

个人荣誉

贵阳市优秀青年律师

重庆百君(贵阳)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优秀研究生标兵

教育背景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 法律硕士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 法学学士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 经济学学士(金融学专业)